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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国家督查组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查反馈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国家督查组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查反馈情况的通报
(豫工信〔2010〕682号)


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2月16日至18日,由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贾银松带队的国家督查组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我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为期3天的督导检查。现将督查组督查反馈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概况

  根据督查组安排,12月16日,省工信厅作为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省政府向督查组报告了我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12月17日,督查组分两路分赴新乡市、焦作市和周口市,对这些地区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部分企业,如新乡苏门纸业、新乡新亚集团、焦作裕和玻璃、周口莲花味精等进行了现场检查。12月17日晚,督查组就有关问题与省政府主管领导交换了意见。12月18日,督查组召开会议,将督查意见反馈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督查意见

  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督查组认为我省在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时间较紧的情况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各项部署;并在国家下达任务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加大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同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以及逐级考核的制度,保证了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效果。督查组从七个方面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了肯定,概括起来大致如下:

  一是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列入年度淘汰计划的14个行业,有8个行业超额完成任务,分别是焦炭、电解铝、炼铁、炼钢、味精、制革、印染和化纤;面向社会公布的267家淘汰企业, 257家落后设备已经拆除,10家因客观原因正在逐步拆除。

  二是组织协调比较得力。督查组认为我省各级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肯定了我省通过构建目标管理机制、工作协调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增强工作动力、工作合力和工作压力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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