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原材料工业50强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原材料工业50强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原〔2011〕7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案》及我省钢铁、化工、有色等原材料工业振兴规划,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优势企业,推动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经研究,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原材料工业50强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从全省原材料工业中的钢铁、化工、有色、建材、黄金五大行业中优选推荐上报。

  二、基本条件

  (一)经济效益好。企业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纳税金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居行业先进水平。

  (二)发展潜力大。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多、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管理水平较高,新的增长点明确、成长性好,重视职工福利待遇。

  (三)竞争力强。企业主导产品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能耗、环保和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标准,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三、认定程序

  第一步:企业申请。申请企业将《河南省原材料工业50强企业认定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省辖市局(委)。

  第二步:省辖市推荐。各省辖市局(委)依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申请材料完整、真实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50强企业初审意见后上报省厅。

  第三步:省厅认定。省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省辖市局(委)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初步认定的河南省原材料工业50强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认定的企业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局(委)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推荐数量(见附件2)和有关条件积极做好当地企业推荐上报工作。

  (二)申请企业应认真填写《河南省原材料工业50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或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