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颁发河南金丰煤业有限公司小河煤矿三矿等12处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豫工信煤〔2011〕8号)
各产煤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
根据《
煤炭法》、《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我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期间有关煤炭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有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经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省骨干煤炭企业验收合格,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有关手续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经研究,河南金丰煤业有限公司小河煤矿三矿等12处矿井(具体名单见附件)具备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准予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
希望你们严格按照《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依法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符合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 件
符合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一、新申办矿井名单(4处)
1. 郑新隆锦隆(新密)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