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机构完善,制度健全,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各项活动开展有力,全面落实并实现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4.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重视学习型企业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各岗位工种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
存在如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先进单位: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超控制指标的。
2.所属煤矿企业达标率不符合规定的。
3.本单位发生大案要案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二)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在“五优”矿井创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新意识强,工作扎实,成绩显著。
3.善于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
4.带头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抓好工程质量达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确定评选工作有关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评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推荐评审工作。
(二)评审推荐。各单位要对照评审条件,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对象要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原则,并经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评选表彰。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表彰,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四)及时上报材料。请各单位于2011年2月15前将先进单位推荐表(附表1)、先进个人推荐表(附表2)各一式2份,报省厅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要将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排出次序,详见附件4)。
联系人及电话:程乐金 0371-63818887(传真)
邮箱:cheng8887@126.com
附件:1.全省煤炭企业先进单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