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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煤〔2011〕42号)


各产煤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省骨干煤炭企业:

  近年来,全省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五优”矿井为创建总抓手,以抓基层打基础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夯实了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推动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优”矿井创建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切实加强“双基”建设工作目标,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创先争优,进一步激励全省煤炭系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为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做出更大贡献。

  二、表彰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表彰范围。

  先进单位的表彰范围:各产煤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及所属煤矿企业;省骨干煤炭企业和内设机构及其所属煤矿企业。

  先进个人的表彰范围:各产煤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及所属煤矿企业负责质量标准化和“五优”矿井创建的人员;省骨干煤炭企业及其所属煤炭企业负责质量标准化和“五优”矿井创建的人员。

  (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落实“双基”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五优”矿井创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无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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