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工业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
(豫工信办〔2011〕3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工业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工程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1〕1号)要求,组织推荐一批循环经济重大技术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推荐原则
(一)企业和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二)示范工程核心技术成熟可靠,工艺路线清晰,经济上可行,已进行产业化生产,产品得到市场认可;
(三)示范工程或项目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四)示范工程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具有标志性目标和突出的实际效果;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关键链接技术获得突破或者有创新性发展应用;
(五)在相关行业和重点领域有重大示范、推广作用,有助于提高该行业、领域循环经济整体技术水平。
二、主要领域和内容
(一)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能源等相关行业企业间或企业集团内部实现资源共享、废物互为利用。
(二)工业园区通过上下游产业联合、优化整合,实现区域内物质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形成循环经济典型产业链。
(三)利用钢铁、水泥等企业高炉、焦炉高温冶炼环境条件,对工业废物、社会废弃产品、生活垃圾、污泥、污水等进行规模化处理,实现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消纳。
三、相关要求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将申报资料(一式6份并附电子版)于2011年2月18日前报送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 系 人:吴玉杰 崔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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