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对节能产品质量状况和认定证书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委托专业监测机构进行测试。发现达不到节能产品认定标准的或不按规定使用认定证书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按第五条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证书换发
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满前2个月内企业按申报程序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查程序与初次认定相同。经审查合格的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换发证书。
附件2
河南省工业节能产品认定
申 请 书
企业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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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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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地) 区(县) 乡(镇) 路(街道)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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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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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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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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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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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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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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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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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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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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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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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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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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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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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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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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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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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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