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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继续推进省属煤炭企业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继续推进省属煤炭企业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财〔2011〕141号)


省骨干煤业集团,有关单位:
  我省煤炭企业的财会升级创优工作对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防范财务风险,促进我省煤炭工业经济的稳定较快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继续深化开展财会升级创优工作。本次活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煤炭会计学会联合进行,并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煤炭企业财会升级创优风险抵押金的通知》(豫工信〔2009〕328号)继续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尽快完成2011年度财会升级创优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省骨干煤业集团公司、郑州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煤层气公司、2010年未参加验收的省属煤炭企业及符合条件的资源整合矿井。

  二、验收内容

  按照《河南煤炭行业财会工作升级创优办法(试行)》和《河南煤炭行业财会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的规定,查阅2010年度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文件等资料,从会计机构设置于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六个方面进行逐项验收,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财会工作达标单位和财会工作优秀单位。

  三、验收安排

  验收时间:2011年7月,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验收形式:对省骨干煤业集团公司新增的申请单位、去年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以及去年验收结果为“规范化”等级今年申请“优秀”的单位进行逐户验收;对验收已达到优秀等级的单位原则上2年内不再进行检查,原等级有效期2年。

  各单位要尽快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准备验收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验收过程中的协调事宜,积极配合省厅的验收工作。还未向省厅提交验收申请的单位,务必于6月底前向省厅提交验收申请。

  联 系 人:李岚 王洁

  联系电话:0371-6550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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