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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财〔2011〕142号)


厅属各单位、各省辖市无线电管理局: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为全面提高我厅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使财务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的工作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厅属各单位开展财会升级创优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财会升级创优工作,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需要,是逐步实现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会计控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重要步骤;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升级创优工作,充分发挥财会工作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提高信息质量,保证财产安全,实现发展战略目标都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二、厅属单位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总体目标:2011年在厅属各单位全面开展财会升级创优工作,力争80% 以上的单位通过规范化等级验收,其中20%单位达到优秀等级标准;2012年,力争全部通过规范化等级验收,其中50%的单位达到优秀等级标准。

  三、要切实加强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将成立财会升级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确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会升级创优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行政领导要把升级创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组建机构,认真开展升级创优工作。财会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落实财会升级创优工作,拟定本单位的财会升级创优工作计划,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厅。

  四、省厅将制定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单位升级创优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单位升级创优考核标准》。并根据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统一进行考核确认。经考核验收, 财会工作达到“规范化”或“优秀”等级的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授予相应的等级证书,并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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