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联动机制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一要依法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主动参与、重点跟踪工业领域生产安全典型事故的调查分析;二要积极参与省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三要在行业和地区工业管理的政策、规划、准入、标准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加强与安监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注重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意见,落实源头预防措施,真正形成安全生产指导工作的闭环管理。
(六)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
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大向省财政申请安全技改专项资金的力度,用于帮助企业解决安全条件建设问题,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于技术工艺先进、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要优先安排;对于带有共性、关键的安全生产技术,要安排技改示范项目予以推广。
(七)严格行业准入,加大产业兼并重组力度
一是要针对安全生产水平低、事故多发的煤炭、石化、化工、冶金、有色等高危行业,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产业重组力度,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淘汰一批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安全条件差的企业,适度集中生产能力,发挥优势企业管理、技术、装备和人才作用,引导、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要求,作为必要条件纳入行业准入管理。对于未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相关工业行业,要及时进行行业准入条件的清理和制修订,对于行业准入条件中安全生产要求缺失或滞后的,要落实安全准入门槛,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源。三是要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和工业安全生产实际,对于安全生产水平低、事故多发的企业,制定开展区域工业产业重组计划,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淘汰安全落后企业。
四、工作措施
(一)坚持在当地政府、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行业层面,履行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安全创建的指导管理职责;在整个社会层面,履行安委会成员职责,加强与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安全河南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创建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纲要》中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见《纲要》附件5),对人员配置、安全生产经费和装备提出了明确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可按照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