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工程。促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研究制定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指导意见,发布我省《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淘汰一批高耗能落后生产设备。积极开展“两高”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化应用试点和示范推广。继续推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行动,组织开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在全省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工作,实施一批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实施节能减排十大示范工程。通过十大示范工程,在全省能源、冶金、建材、化工、机械、造纸、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培育200家示范企业,促进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
(七)提升承接产业转移行业层次。把安全有保障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前置条件,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步伐。积极承接高新技术企业和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国际知名企业,着力承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服务外包业等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大力承接食品、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医药、机械和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严禁引进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无保障的低水平项目。在承接沿海企业整体搬迁时,鼓励企业同时更新技术、更新设备,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的思路,积极承接发达地区链式或集群式产业转移,着力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
(八)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强化工业要素保障。加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完善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和工业经济运行联系会议制度,建立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会商机制。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围绕工业要素保障,做好重点企业日常保障协调,抓好2011年煤电供需合同的监管落实,加快建立煤电运战略联盟,建立煤炭保障量与发电量挂钩的激励机制。实施大物流战略,指导企业重点推进豫西、豫北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力争全年煤炭调入量2000万吨以上,制定工业经济运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引导重点企业做好应急储备,加强安全生产指导,保障工业经济平稳安全运行。
(九)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开展中小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确保每个企业每年将本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力度,切实把国务院《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加强中小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行政人员培训,采取引进来或走出去的形式,培训安全行政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开展中小企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四是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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