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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检查的方法步骤

  此次《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和上级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6月10日)

  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河南省〈会计法〉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1),报厅财务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auditweihua@126.com。逾期不报的将通报批评。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10日-9月30日)

  为保证自查效果,厅财务处将组织力量对部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指导检查,对自查工作中走过场,且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又不认真整改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同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全厅会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根据省《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做好我厅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一10月31日)

  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整改落实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厅财务处。

  三、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支持检查工作。《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举措。凡涉及到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着眼长远、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检查工作。

  (二)明确任务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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