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11年第一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通知
(豫工信软〔2011〕237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精神,推动我省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原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11〕968号)及《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厅对通过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初审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进行了审核。经研究,同意认定“安钢集团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为软件企业(见附件1),“安钢基于RFID的汽车衡智能计量系统V1.0”等8个产品为软件产品(见附件2)。
请有关软件企业接通知后,与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联系办理认定登记证书。经认定登记发证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可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有关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
附件:1. 2011年第一批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
2. 2011年第一批登记的软件产品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第一批认定的软件企业名单
序号
| 认定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法人代表
|
1
| 豫R-2011-0001
| 安钢集团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
| 安 阳
| 付培众
|
2
| 豫R-2011-0002
| 洛阳泰斯特探伤技术有限公司
| 洛 阳
| 窦伯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