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申报、评审程序
第十条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填写全省煤炭工业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一);
二、施工总结(包括:工程概况、技术特征、施工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新技术和新工艺应用情况,井筒工程近期测试涌水量、冻结井需测试解冻后涌水量等内容;
三、设计单位出具的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质监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审核认证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
四、反映工程全貌和各主要工程部位质量情况的彩照10张,并附说明;
五、其它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 申报时间:每年下半年。
第十二条 评审工作由中心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经过现场工程实体检查、相关技术资料查阅,提出评审意见后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三条 评定为优质工程的项目,授予"河南省煤炭建设优质工程"称号,并颁发奖状(牌)及证书。建设单位应给予获奖单位适当奖励,获奖单位对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提供申报资料,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奖者,一经发现,将收缴奖状(牌)及证书,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年申报资格。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心站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河南煤炭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 表
河南煤炭行业优质工程申报表
项目全称
申报单位
河南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制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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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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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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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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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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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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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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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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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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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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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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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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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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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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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技术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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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技术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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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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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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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或竣工后出现过何种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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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介绍:(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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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项)工程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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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单项)工程名称
| 分部(单位)工程名称
| 分部(单位)优良
情况
| 单位(单项)工程
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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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率
| 优良项
| 优良率
| 优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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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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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类别
| 核查资料项目
| 评定结果
| 质监站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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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全(项)
| 基本齐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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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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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构件
检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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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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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使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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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鉴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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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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