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豫建〔2011〕69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
根据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工种(项目)的通知》(豫劳竞办〔2011〕1 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促进建设职工技能水平的提高,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2011年开展住建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污水化验监测工、供水管道工、装饰镶贴工、精细木工和室内装饰设计员。具体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二、组织方式
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办。
三、参赛条件及名额
凡从事上述工种且与注册地在豫企业签定劳动合同(18周岁以上)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每队每工种限报3名选手参加决赛。
四、竞赛内容和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按各工种高级工职业标准要求设置)。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均按百分制,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省级技能竞赛决赛预定9月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勤 副厅长
副组长:刘东霞 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魏 琳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张桂婷 省建设工会主席
李小立 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桂婷 (兼)
副主任:李小立 (兼)
六、奖励办法
(一)各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操作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可晋升高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