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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豫建〔2011〕69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委、局)工会:

  根据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工种(项目)的通知》(豫劳竞办〔2011〕1 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促进建设职工技能水平的提高,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决定:2011年开展住建系统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污水化验监测工、供水管道工、装饰镶贴工、精细木工和室内装饰设计员。具体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二、组织方式

  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办。

  三、参赛条件及名额

  凡从事上述工种且与注册地在豫企业签定劳动合同(18周岁以上)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以省辖市为单位组队,每队每工种限报3名选手参加决赛。

  四、竞赛内容和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按各工种高级工职业标准要求设置)。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均按百分制,其中基础知识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省级技能竞赛决赛预定9月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陈海勤  副厅长

  副组长:刘东霞  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魏 琳  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张桂婷  省建设工会主席

  李小立  省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桂婷 (兼)

  副主任:李小立 (兼)

  六、奖励办法

  (一)各工种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决赛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操作成绩分别达60分以上,可晋升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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