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快全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豫建城〔2011〕19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全面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豫政〔2010〕80号)精神,强力推进城市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供排水、供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现就加快城市市政基础建设项目进度,推进项目落实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0〕12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河南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28号)要求,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对建设项目节点控制和督促指导,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加快城市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供排水、供气、供热、园林生态等市政基础建设项目为重点,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开工条件,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形象进度。
一是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城市主次干道市政道路、快速通道和立交桥及配套工程建设,修缮北街小巷道路,打通断头路、完善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桥梁维修维护;确保郑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土建工程大部分完成,加快推进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推进城市道路向产业集聚区延伸。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体系,力争年内省辖市基本完成主要积水点改造,确保雨雪天气交通顺畅。
二是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期完成中央投资支持我省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加快省辖市、县(市)第二轮污水处理厂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收水范围;积极推进省辖市中水回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工程,加快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加快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