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单位及个人的约谈、通报和检查督导,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安全问责制度的落实。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行政
4.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突出监管重点,积极实施差异化管理,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安全动态监管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和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构建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5.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巩固和扩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的成果。
6.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的资质和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在事故查处过程中要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工作效率。
(三)强化隐患排查,深化专项整治
7.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跟踪督导、挂牌督办。
8.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各地继续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规范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备案、公示、施工告知等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9.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强化防火检查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10.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特别加大节日期间、特殊季节和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以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并针对不同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基础工作,推进安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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