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建法〔2011〕6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现将《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方案
今年,省政府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确定为全省8个重点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系统之一。为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3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11〕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豫政办〔2011〕34和35号文件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11〕17号)的有关要求,通过查漏补缺,实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全覆盖,建立健全罚没物品管理制度,拓展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时间安排
1.省厅组织抽调有关人员列出所有现行有效的尚未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逐项起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8月底前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2.省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及监管措施。明确罚没物品的登记、保管、拍卖处置时限等要求,确保拍卖款如数、及时上缴国库,防止挪用、转送、自用罚没物品等行为。8月底前报省政府两转两提办、优化办、法制办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