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2件代表议案分解办理意见的通知
(汴政[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2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以下简称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同时,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开封“三个跨越”,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办理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分解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多与代表见面和沟通,主动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向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议案,牵头单位要主动办理,切实负起责任,及时与协办部门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并答复代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主动完成议案任务中的本职工作,并将本部门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函告牵头单位,使议案的办理能够做到快办、快复。
四、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分解意见》规定的时间,完成办理任务。对职责范围内能办到的,要尽快提出办理意见,予以解决。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弄清情况,提出解决意见,需要向上级反映的,要及时向主管秘书长和主管市长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件代表议案的分解办理意见
一、张翠娥等2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顿交通秩序,提高城市品位的议案》、王志梅等2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整顿和规范交通和营运秩序,治理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的议案》、曹海霞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治理三轮车营运秩序,提高城市品位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