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省政府下达2011年度责任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汴政[20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共5大类45项责任目标。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监控、督查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现将责任目标具体分解如下: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
责任领导:朱丽萍 吉炳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责任人:田广山 刘荣旭
2.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60%。
责任领导:朱丽萍 孙继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统计局
责任人:魏振峰 刘荣旭
3.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14%。
责任领导:朱丽萍 吉炳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责任人:田广山 刘荣旭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9%。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0%。
责任领导:朱丽萍 孙继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统计局
责任人:魏振峰 刘荣旭
6.财政总收入增长10%。
7.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
责任领导:吉炳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安洪海
8.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5.4亿元。
责任领导:吉炳伟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责任人:张鹏飞
9.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9.03亿元。
责任领导:吉炳伟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责任人:杨立平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
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责任领导:朱丽萍 吉炳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统计局
责任人:田广山 刘荣旭
12.对外贸易出口总额22749万美元。
13.实际利用外资16103万美元。
14.引进省外资金213.1亿元。
责任领导:郭 轲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人:黄东山
15.省重点建设项目按计划完成。
责任领导:吉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