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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改进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志及标识实施方案的通知

  1.帽徽:为银色金属合金,图案由国徽、盾形、橄榄枝装饰。
  2.肩章:分软、硬二种,用于不同服装穿着的佩戴。软肩章底色为浅藏青,两边白色丝织长城图案,中间白色丝织肩徽(茶花);硬肩章底色为浅藏青,两边白色丝织长城图案,中间白色金属合金肩徽(茶花)。款式分为普通队员、正(副)中队长(正副科长)、正副大队长(正副处长)、市局正副局长等组成。
  3.臂章:为盾形,中心为五星,橄榄枝装饰,上有“宁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字样等组成。
  4.标识:为臂章图案。使用范围包括执法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
  5.领花:茶花图案。
  6.胸标:由五星、盾形,飘带和橄榄枝装饰,以及抽象的翅膀和“行政执法”字样组成。
  7.胸号:分软、硬两种,软的为织唛,硬的为金属合金,用于不同服装佩戴。每一胸号为6位数,前三位代表不同区局(大队),后三位代表每位队员的代号。
  三、计划安排
  (一)采购招标阶段。2011年3月至2011年5月底。按政府物资采购相关要求, 由市城管局根据设计方案,做好招标技术资料。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定合格供应商后,市、区两级城管部门相对集中时间分散采购。同时利用有关媒体,做好启用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新款制服、标志及标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制作发放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底。做好个人服装档案、制作服装及发放、售后服务等工作。
  四、经费保障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城管执法队员873名(包括市城管局执法处室及相关人员),新款制服(含标志和标识的设计)按原有配置标准和基本要求进行配置,估算需6102元/人,共需经费540万元左右(以实际招标价为准)。市直城管执法人员服装经费由市财政支付,各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城管执法人员服装经费由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其中:海曙、江东、江北区补助50%;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补助20%。
  其他县(市)在规范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工作中,应参照中心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志、标识的样式执行,经费由各县(市)自筹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和相关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改进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工作的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人负责、逐步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应当切实支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城管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改进和新一轮制式服装采购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市城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城管执法着装方面的制度、规定、配置标准等。城管部门、各区政府及相关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城管执法人员的着装要求,严肃纪律,做到有章可循,切实维护着装的严肃性、规范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仿冒、抄袭和擅自改动新款制式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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