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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11]28号)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制定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是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必要工作。为了切实做好编制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这项工作,请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部门,将本部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及分级依据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应急办(市政府后楼11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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