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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行动计划的通知
(汴政办[201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

开封市2011年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精神,加快全市产业转移步伐,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东部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重大机遇,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提升支柱产业与培育新型产业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节能环保相结合,承接产业转移与技改提升相结合,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按照引进重大项目、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引进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做大做强我市十大产业集群。
  二、主要目标
  2011年签订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项目60个以上;引进省外资金100亿元以上,引进省外资金比上年增长20%以上;合同履约率达60%以上,省外资金到位率60%以上。
  三、主攻方向
  (一)四个主攻地区。一是以珠三角地区为主的广东、深圳等省市。二是以长三角地区为主的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三是以闽东南地区为主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市县。四是以环渤海地区为主的北京、天津、辽宁、山东、青岛等省市。
  (二)三个主攻领域。一是大力承接市场空间大、增长速度快、转移趋势明显的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高成长型产业,吸引发达地区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龙头企业落户开封。二是鼓励支持化工、纺织服装、食品、木业等传统优势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承接促进精深加工、延长链条提升水平的项目、技术、设备,向产业链高端方向发展。三是积极引导外来资金投向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光伏、新材料等先导产业,加快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化,形成产业规模,占领未来发展制高点。
  四、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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