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6.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意见》(汴政〔2006〕29号),引导重点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技术基础管理工作,提高产品的设计、工艺、质量、安全、环保水平。到2015年末,每户重点企业争取拥有一项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7.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为契机,大力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引导重点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争创省长、市长质量奖。到2015年末,重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100%。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多元化融资工作
8.积极鼓励支持重点企业上市。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对重点企业高管人员进行资本市场运作能力培训,增强重点企业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筛选论证一批“十二五”期间计划上市的重点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序列,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汴政〔2010〕144号)享受各项扶持奖励政策,确保“十二五”期间新增上市企业5户以上。
9.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引进民间投资、外来投资、项目合作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帮助重点企业利用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五)鼓励支持重点企业实施战略重组
10.支持重点企业围绕主业发展,通过产权转让、合资合作、技术引进、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十大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以重点企业为主体的整合重组,支持重点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专业化协作等方式成立企业集团。支持老城(镇)区重点企业实施腾地置业,新建项目向产业聚集区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集中,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11.支持有实力的重点企业到省外、境外投资,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兼并重组国内外拥有先进技术及知名品牌的企业和研发机构;鼓励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到国外建立和完善营销网络,积极开拓境外市场,支持重点企业承揽国外工程承包项目,带动技术、劳务输出和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六)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
12.支持重点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向节能环保型企业转变。引导重点企业加快实施高效适用先进节能技术,使单位综合耗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鼓励重点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完善节能降耗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工程。
13.支持重点企业对高污染、高耗能、档次低的生产工艺和装备进行全面淘汰。鼓励重点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术集成与科技创新,采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和废弃物,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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