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部分县区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在部分县区率先推进残疾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在部分县区率先推进残疾保障体系
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正〔2010〕1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坚持典型引领,全面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打好基础,逐步完善;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年底,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工作基础较好的尉氏县、开封县、鼓楼区、金明区4个县、区率先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到2015年年底,其他县、区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到2018年年底,全市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残疾人都能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法律救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生活状况达到社会平均水平。
三、实施范围
(一)尉氏县、开封县、鼓楼区、金明区。
(二)其他县、区逐步实施。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