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积极发展市场监管中介服务业。引进知名的工程管理品牌公司,培育一批宁波本土的专业工程管理公司,提升宁波工程管理水平。加大职业经理人培训的力度,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发展壮大综合性的公证服务机构,培育专业化的公证服务机构,规范公证服务。
(六)打造一批服务业产业基地
28.规划和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特色明显、产业节点分明、配套服务齐全、产业集聚度高的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遵循服务业空间布局与现代城市规划有机结合的理念,通过政策引导,重点规划建设20个主业突出、功能完善、带动较强、效益较好的市级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
29.大力推进服务业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梅山保税港区、和丰创意广场等10个首批产业基地建设的推进力度。制定服务业产业基地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和落实政府对产业基地的引导和扶持,加大财政扶持,强化用地保障。建立产业基地优胜劣汰机制,保持产业基地活力,不断提高产业基地内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至2015年产业基地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成为服务业增长极的主要来源地。
(七)推进落实服务业重点项目
30.做好项目储备。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加快规划、引进和推进一批投资大、带动强、效益好的大项目,促进服务业上规模、上水平。今后5年每年规划推进100个左右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31.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东部新城、都市副中心、卫星城、中心镇等城镇化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宁波杭州湾新区、梅山保税港区、象山港滨海旅游、三位一体战略性大宗物资交易中心等海洋经济战略性重大项目建设。
(八)推进一批城市综合体建设
32.规划布局城市综合体。在中心城区、各县(市)区、中心镇等平台布局城市综合体,通过新建、整合、提升,使我市城市综合体的数量达到50个,城市综合体的建设框架基本形成。
33.加快建设财富中心、江东区核心滨水区、东部新城商业商务复合区、南部商务区三期、湾头休闲商务区、宁海新城市中心综合体、镇海新城城市综合体、余姚高铁新城核心区、合生杭州湾国际绿色商务健身休闲居住综合体、洪塘城市综合体等10大城市综合体。
(九)培育一批总部型大企业
34.依托我市港口、民营经济、块状经济优势,以城市综合体、物流园区、高端服务业产业基地等为支撑,重点发展传统优势民营本土总部、开放型经济跨境经营总部、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总部和现代服务业高端总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主业突出、带动作用强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35.培育总部型大企业。依托比较发达的民营经济优势,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以宁波为本土总部,优化分支机构布局,将营销总部、研发总部、投资总部等重点放在宁波,在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塑料模具等领域,形成100家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总部型大企业。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吸引跨国公司分支机构和国内大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省内企业总部落户宁波。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研发等总部型企业100家,与央企合作建设总部型企业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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