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年鉴》组稿工作的通知
(汴政办[201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河南年鉴》是记载我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具有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公报的性质,现已连续出版27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33号)精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河南年鉴》组稿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编辑出版《河南年鉴》是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河南年鉴》撰稿工作,指定专门人员承担具体事务。承担撰稿工作的同志要相对稳定,其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补充,并做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各县、区要于2011年5月23日前将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二、提高工作质量。做好《河南年鉴》组稿工作是反映本地区各项工作全貌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严把稿件质量关,按照县、区稿件撰写要求(附后),认真撰写稿件。同时,要高质量完成图片资料提供和《河南年鉴》委托的其他事项。稿件要体现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年度特点,做到政治观点正确、内容全面系统、资料翔实可靠、文字流畅精炼,确保稿件的完整性、准确性、权威性。
三、按时完成任务。《河南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统筹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按时完成《河南年鉴》组稿任务。各县、区要将稿件和图片资料注明撰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信箱),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5月26日前送交市政府办公室一科(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本各一份)。
联系地址:市政府办公室一科(市政府后楼107室)
联系人:刘长河
联系电话:3859214
电子信箱:kfs110@163.com
附件:县区稿件撰写要求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 件
县区稿件撰写要求
“市县概况”县(市)、区部分撰稿的总体要求是:根据本县、区特点,在综合反映2010年度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运行态势和主要成就的基础上,重点反映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尤其要注意收录具有时代意义的事件和成就。文稿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