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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专栏11: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略)
  5.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以继续办好大学园区为重点,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推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应用学科,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加大扶持与珠海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大力提高工科类专业比例,优先发展高新技术类专业,着力推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等高校配合珠海产业发展情况设置学科。推进教育国际化,争取引进一所国际知名大学在横琴新区创办高等教育机构。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按照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目标,力争把大学园区建设成为广东省重要的高等教育、产学研基地和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窗口。

  6.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根据珠海市产业结构,及时调整各职校的专业结构、师资结构,积极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模式,构建以职业教育基地为核心,涵盖香洲服务、金湾航空、高栏港海洋工程、斗门机电农林专业集群板块的职业教育功能布局,打造与区域性现代产业基地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依托广东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中高职对接机制。推动市一职校、市理工职业学校创建省级、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深化珠港澳职业教育合作交流,率先探索与国内、港澳或国外职业教育合作之路。继续推进市高级技工学校、珠海城职院、广东科技职业学院、市第二中等职业学校等职教基地改扩建工程建设,努力构建集技工教育、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四位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就业训练基地。

  7.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树立人才优先的理念,以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战略产业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珠海留学生创业园、公共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机构为载体,重点引进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各类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实行人才投资优先,加大对人才发展的投入,提高效益。制定层次鲜明、衔接配套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政策。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进区域人才开发一体化,实现珠中江、珠深穗、珠港澳证书互认、人才共育,搭建人才自由流动平台。力争把珠海打造成全国中等城市中的人才大市和人才强市,珠江口西岸地区的人才信息中心、集散中心。

  (八)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幸福珠海建设。

  大力实施惠民生办实事30项工程,着力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民生福祉显著改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老百姓。

  1.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完善年薪制、职工或村民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企业职工收入和福利水平,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标准,积极扶持生活困难群体自主脱贫。落实财政支农惠农各项政策,认真治理乱摊派、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

  专栏12: 惠民生办实事30项工程(略)
  2.全面实现基础教育现代化。重视发展学前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为重点,加快建设普惠性幼儿园,2012年前新建11所标准化镇中心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提升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和质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均衡配置,不断增加中小学优质学位,推进文园中学、斗门一中、和风中学、平沙一中等学校的扩建工程,新建香洲区第十一中学、金湾一中和斗门特殊教育学校。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优质持续发展,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规划,在土地划拨、基本建设、师资等方面依法提供优惠条件,积极引进特色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解决好外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加大对困难家庭子女教育的资助力度,加强校园安全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3.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人民医院北区、市疾控中心、市第二中医院等新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各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西部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倾斜,全面改造建设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利用市属医院和省属医院的医疗资源,充分发挥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等高校附属和省属医院的技术优势,不断提升市级综合和专科医院功能。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加大对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力度,积极防治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病,提高市级综合和专科医院技术水平,加强区级综合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和预防功能。完善城区二级卫生构架和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在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在目前基本建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强全科医生等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的经济补偿政策;放宽准入门槛,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规范诊疗行为,明显缩短病人候诊时间,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努力打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把珠海建设成一个具有高质量生态环境、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健康人群、高度社会文明国际化健康城市。

  4.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土地、财政、金融政策调节,建立多层次、宽覆盖的具有珠海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为主,对西部地区华侨农场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的农场职工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对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又暂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等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对外来务工人员以提供员工宿舍为主,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则通过市场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结合平沙、红旗、白藤农场危房改造进行建设,按照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的原则,着力发展小面积公共租赁住房。以实现住有所居为总体目标,到2012年初步建立适合不同需要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和政策体系,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得到完善,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形成常态机制,西部地区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完善的多层次、宽覆盖的具有珠海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促进住房市场供求相对平衡,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5.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多渠道扩大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建立健全市级公共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继续实施城乡适龄青年100%免费接受技工教育、100%实现技能就业的“双百工程”。创新就业援助机制,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开展促进就业活动。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大力推进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残疾人及困难群众救助力度,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解决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困难户的脱贫和发展问题,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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