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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专栏9:水利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略)
  (六)以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城市为目标,率先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坚守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底线,严格控制人口、土地和环境,着力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始终把人口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科学编制人口均衡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人口增长计划和指标,严格控制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保持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口规模。以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带动人口结构优化,实现劳动力结构从目前以农民工为主向以技能人才为主转变,使人口的年龄、文化、性别等结构均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实施严格控制购房入户等政策。健全人口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健全人口管理机制,完善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人口管理架构,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把集约节约用地摆在战略位置,提升土地产出率,严格控制投资项目用地规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加强用地节地责任考核,盘活存量用地,完成“三旧”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围海造地。加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与奖励机制,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61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408公顷。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能耗评估制度,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项目,支持发展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鼓励企业广泛使用和开发生产清洁能源、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力争在新能源利用的成套设备、新一代家电制造等方面有新突破。推动重点耗能企业整体搬迁,推进高栏港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积极争取设立横琴新区低碳经济示范区和横琴碳排放交易所,创建低碳城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支持充电站(桩)、充气站规划建设,力争到2015年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客车。探索建立低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低碳经济下的政府政绩考核机制,落实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节能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用电需求管理,建立节电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广东绿色照明示范城市。

  3.推动环境友好建设。落实好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新增工业项目百分百进入园区,污水垃圾百分百达标处理,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节能减排百分百实现目标。有序推进裕华聚酯、富华复材、醋酸纤维、红塔仁恒纸业等工业企业向西部园区转移,力争“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搬迁。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前山河、黄杨河、白藤湖等区域。新建一批污水处理设施,使地表水水质得到根本改善,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锅炉脱硫除尘,城市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制定噪声总体防治方案,推行降噪路面和低噪声车型。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完善东部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建成生态公园、启动西坑尾垃圾发电厂扩建工程、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医疗垃圾处理以及垃圾分选等项目。加快建成西部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北区污泥处置中心二期工程等固废处理设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以公共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建成源头消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回收利用、综合处理的现代化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力争到2015年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和单位数均达到50%以上。加快建设城市森林公园,保护和科学利用红树林、水松林、近岸滩涂等自然资源,积极申建黄杨山国家森林公园,申报设立竹洲省级水松湿地保护区,推进淇澳红树林生态园建设,打造珠三角最大、全国著名的湿地保护之城。

  专栏10: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略)
  (七)以建设文明城市和文化强市为依托,提升城市软实力。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珠海毗邻港澳中西文化交融、历史人文底蕴深厚、大学园区名校汇聚等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对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建设、农村创建等薄弱环节求突破、见实效。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开放兼容、务实创新”的特区精神,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提升社会的文明风尚,增进创建文明城市的社会共识。按国际一流水平规划建设歌剧院、博物馆新馆、规划展览馆、文化馆等特色标志性文化设施。到2015年,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健全,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加快推进社区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公共体育服务延伸覆盖到全部社区,加强镇级体育设施建设,实现镇镇有体育设施的目标。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和旅游景观,形成珠海的人文特色,增强珠海城市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继续做好“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2.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理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职能,明确区、街道(镇)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由区按属地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日常工作,科学合理地推进城市管理基础平台向社区下移。着力开展清污、治乱、疏堵、消烟、除尘、降噪、纠违、增绿、添彩九项工作,营造“净、畅、宁、美”的城市环境。实现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无盲区管理,综合整治城市乱摆卖行为,加强对建筑外墙、城市街道和户外广告等公共空间的规划管理,强化网吧和出租车管理,治理交通违章现象,倡导文明乘坐公交车。推进管理手段创新,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工程,实行市、区联网审批和监管,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系统的联网监控。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加强与市民互动,提升城市管理的人性化水平。严格执行《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规划有效实施。

  3.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网络健全、设施完善、运行有效、服务均等的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到2015年,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每半年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和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开展“珠海历史文化百场宣讲”,办好珠澳文化论坛,扩大珠海文化大讲堂、珠海元宵节民间艺术大巡游、国际龙舟赛、珠海市沙滩音乐派对等品牌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彰显珠海的民俗、海洋、留学文化品牌的魅力。依托社区、广场、镇村等各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重点保护梅溪、金鼎会同、东澳铳城等传统村落和沙丘遗址,以及水上婚嫁、三灶鹤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充分发掘珠澳“近代中西文化走廊”的文化渊源和历史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建设开放型文化形态,打造粤港澳乃至全国性的文化交流平台。全面推动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学艺术等各类文化事业,努力锻造文化精品,培育和拓展文化品牌。

  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形成市区联动的财政扶持机制。引导风险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建设,探索文化产权交易。加强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的国内领先的动漫、网游企业集群,构建“两园两城五基地”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在横琴新区规划建设横琴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香洲文化服务”品牌和金湾区“航空文化”品牌,加快推进斗门区珠海南方影视文化产业基地项目规划建设,发挥高新区高新科技优势,打造“创意唐家”品牌。积极推进金山软件和巨人集团网游研发总部规划建设,支持香港特思数码、永泰数字、杨氏设计等动漫企业做强做大,加强对“悟空”和“巴布熊猫”品牌的包装宣传推广。打造珠海历史名人雕塑园、梅溪牌坊等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富有文化内涵的历史人文旅游专线,形成以珠海历史文化为内涵,滨海城市风光为特色,集观光、休闲、度假和娱乐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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