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汴政办文[2011]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根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仲裁法》第
十二条和第
十三条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开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王载飞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王成法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 勇 市农林局局长
成 员: 李佩生 市法院副院长
张 冕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牛兰芝 市司法局副局长
沈遂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炳让 市国土局副局长
侯建军 市农林局调研员
张春亮 市信访局副局长
孟粉荣 市妇联副主任
张祝新 市农经办主任
焦书升 市农经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