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港澳事务局、市公交集团公司、市水务集团公司、珠海供电局、珠海电信公司、珠海移动公司、珠海联通公司等配合。
(二)实施《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统计局、市港澳事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质监局等配合。
(三)实施《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港澳事务局等配合。
(四)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五)实施《珠江三角洲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等配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本部门和单位推进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统筹本部门和单位推进一体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以及与周边地区对口部门和单位的相衔接等工作。
三、明确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实施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研究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并在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明确推进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的工作重点、目标进度,并建立保障措施。
(一)要将珠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规划涉及我市的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和目标,纳入我市“十二五”相关规划中,并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一体化发展的行政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