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通知
(同政发[2011]84号)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今年年初,省政府连续下发了“三个一号文件”,重点就是集中打击私挖乱采破坏矿产资源等非法采矿行为。市政府严格贯彻“三个一号文件”精神,3月23日召集各县区县区长、分管县区长、监察局长和市监察、国土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全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会议,印发了同政发〔2011〕16号《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经过各县区的共同努力,全市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基本稳定,但是,近期出现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私挖滥采等无证非法采矿行为有所反弹,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而且浪费资源,破坏环境,造成了安全隐患,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非法采矿导致的破坏耕地直接影响十一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结果,将会带来严重的问责后果,为此5月5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上述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议和耿市长、郝副市长的重要指示,现对下一步全市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上升到深挖非法违法采矿背后腐败问题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下决心,严格按照市政府同政发〔2011〕16号《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
二、所有的浅层煤浅层矿项目,不论以什么名义,不论是哪一级政府、那个部门以什么形式批准或同意,均属非法行为,必须解除整治协议,坚决予以取缔。
三、各县区要立即发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公告,让广大群众知道政府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决心、政策、目标、任务,从而让非法违法采矿者达到自警自醒的目的。
四、浑源县、广灵县要继续加大对露天开采煤矿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防越层越界开采和在其范围内混杂有其它非法采矿活动,一经发现依法查处。露天矿的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恢复治理,边开采边复垦,对于只采矿不复垦的露天矿除责令停产外,要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部联合制定的《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