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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管企业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鲁国资宣信〔2011〕6号)


各省管企业:

  经委领导批准,现将《省管企业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国资委。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省管企业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

  根据全省信访局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信访局关于2011年开展全省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现就省管企业开展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信访条例》、中发〔2O07〕5号文件和中办发〔2009〕3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夯实信访工作基础、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提高信访工作效能为目标,坚持全面规划、逐步推进、整体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努力推动省管企业各级信访工作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行为等逐步实现规范化,进一步树立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省管企业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为省管企业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到2011年底,力争90%以上的省管企业信访工作达到规范化水平,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全年信访事项到期办理率达到100%,到省重信率控制在30%以下,到省重访率控制在15%以下,到省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有影响的信访安全问题,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建设规范化。1.各省管企业要切实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各企业主要领导同志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亲自阅批来信、定期公开接访、干部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亲自协调和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制定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信访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2.各级信访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承担信访工作的机构。高度重视信访部门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3.积极推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探索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网络和制度。注重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把抓源头事前防范、抓受理事中疏导、抓事后事要解决融为一体,构成一个系统的群众工作过程,形成信访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的大格局。4.加强信访部门基础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信访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等予以保证。建立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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