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深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深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抓三纪”(工艺纪律、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树三观”(主权观、人本观、效益观),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深化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宇魁( 市长助理)
常务副组长:杨志凌(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李亚瑾(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喜平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高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杰 ( 市质监局副局长)和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主任由李亚瑾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安监二处处长焦俊锋和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安监局分管局长担任。
三、整治对象及重点
整治对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和成品油油库。
整治重点工艺及产品: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合成氨、聚合、加氢、硝化等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危险化工工艺和光气、液氯、液氨、甲醇、苯及苯衍生物、剧毒化学品等重点产品。
整治重点环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隐蔽工程环节,开车停车环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整治重点内容:已确定关停的企业和已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关停措施落实,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整治,企业内压力容器及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化工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四、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