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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方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方案
(粤经信办〔2011〕13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工作部署,发挥委相关处室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产业转移和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下称“三重”)相关扶持工作,成立“广东省经和信息化委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架构

  组 长:杨建初

  副组长:蔡 勇

  林位超

  孙鮀生

  姚德洪

  成 员:综合处、技术改造处、创新质量处、节能循环经济处、电力能源处、工业园区处、原材料工业处、装备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商贸服务业处、生产服务业处、市场建设处、经济协作处、电子信息处、软件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服务与指导处、技术进步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工业园区处承担。

  二、职责分工

  (一)工业园区处:承担产业转移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牵头做好产业转移和“三重”统筹推进工作;牵头组织制订推进产业转移和“三重”扶持相关政策;牵头组织研究制订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评审工作;牵头做好产业转移和“三重”宣传工作;牵头组织重点区域省市联合招商和重点园区定向招商工作;负责做好产业转移相关数据统计和信息收集分析。

  (二)综合处:负责重大文稿审核把关;参与推进产业转移和“三重”扶持相关政策研究制订;参与产业转移宣传相关工作。

  (三)技术改造处:结合产业转移和“三重”扶持工作要求,对符合专项要求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园区)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参与研究制订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引导推动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落户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省级重大项目在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的布局方案和省级重点项目遴选、布局工作。

  (四)创新质量处:结合产业转移和“三重”扶持工作要求,对符合专项要求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园区)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予以倾斜支持;支持在重点区域重点园区规划建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认定;引导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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