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奖机制的落实,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
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了全面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自治区即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补奖机制管理办法、牧草种子补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等,各盟市、旗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加大草原“双权一制”落实和清理非牧占用草场工作力度,使补奖机制落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 资金保障
补奖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农牧民的生产与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千家万户。要在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实施补奖机制为龙头,整合涉及“三牧”工作的各类资金和项目,如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生态移民、农业综合开发、游牧民定居、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扶贫、教育以及新农合等,形成保生态、惠民生、促和谐的统筹协调机制。自治区和各盟市现有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预算内资金要继续留用,并逐年增加投入,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补奖机制的顺利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的落实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自治区和各级财政部门要把落实补奖机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补奖机制的顺利实施。
(四) 技术人力保障
补奖机制涉及草原面积大,实施范围广,技术难点多,要组织专家团队和强有力技术支撑小组,对补奖机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并全程跟踪调研,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自治区成立监理组、监测组、人工种草技术支撑组和项目服务组四个工作组。草原监理组由草原监理局牵头,会同各级草原监理部门,负责对实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的草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牧民监管员队伍,并负责起草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草原监测组由草原勘察设计院和草原监理所共同牵头,会同各级草原监理和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对草畜平衡及植被恢复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为开展补奖机制提供科学依据,并负责起草监测技术标准。人工种草技术支撑组由草原工作站牵头,会同各级草原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对人工种植优良牧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并负责起草技术手册。项目服务组由草原勘察设计院抽调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整个工程的项目库建设以及相关管理软件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