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稳步推进。从2005年开始,自治区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目前划定基本草原面积8.4亿亩,为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草原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修订出台了《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草原监督管理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草原保护制度逐步完善。“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加大了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实力度,2010年全区禁牧面积达到30361.61万亩,休牧面积达到37661.38万亩,划区轮牧面积达到10046.4万亩,对33个牧业旗县实施了草地生产力和草畜平衡动态监测管理。
草原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草原建设总体规模累计达到41371.9万亩,人工草地累计种植面积达5995.9万亩;改良草场累计面积达4547.2万亩。为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存在的问题。
气候变化,草原生态脆弱。我区大部分草原位于西部干旱季风区,降水量变化从50毫米至450毫米,湿润度在0.05至0.5之间,基本处于荒漠化土地区域。自20世纪中叶以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旱灾频率增大,生物群落减缩,生物链受损,鼠虫害频繁发生。
超载过牧,草原不堪重负。根据多年监测,我区牧区草原冷季实际超载牲畜为1100多万个羊单位。超载的主要因素是牧区人口增加。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干旱草原生态容量指标,每个羊单位拥有的草原面积由20世纪50年代的3.4公顷下降到0.6公顷。牲畜的增长与草地日益下降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速了草原的退化。
靠天养畜,收入增长缓慢。长期粗放经营、简单的资源配置造成饲草供给紧张,产业分工简单、生产规模较小等落后的生产经营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依托传统畜牧业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
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草原牧区大多地处边远,地方政府和牧民难以有较多的资金投入草原建设。牧区水利、交通、通讯、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薄弱,公共服务滞后,难以适应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科研经费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研经费少,成果转化资金严重不足。牧区基础工作和长期跟踪研究,草原人口承载能力、灾害爆发规律和预测机制、草原退化恢复机理系统研究滞后,技术推广能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