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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附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3.单位方位图、单位平面图
  4.生产车间平面图(清洗消毒车间设备名称及位置要详细标明)
  5.详细的清洗消毒工艺流程及简图(各环节技术要求,包括消毒温度、时间等)
  6.消毒餐饮具产品包装材料合格证明资料
  7.清洗消毒设备合格证明(批件、许可证)
  8.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相关资料(产品购物小票、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9.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证明复印件
  10.自检的提供检验设备清单和检验项目及检验人员名单,委托检验提供委托检验协议书。
  11.生产用水水质检验报告。
  12.产品检验报告。
  13.消毒餐具包装标签。
  14.历次日常监督监督表及监督意见书。

  附件2: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工商注册地址:                         
  实际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生产场所面积:     日产量(件):    

项目

具体要求

检查结果

不合格原因

合格

不合格

选址要求

不得建于居民楼内

 

 

远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

 

 

 

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

 

 

 

布局要求

符合工艺流程,按清洗消毒流程设置回收粗洗间(区)、清洗消毒间(区)、包装间(区)、成品间、包材间

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更衣室有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

 

 

 

设置的厕所为水冲式

 

 

 

生产用水

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设备要求

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专用的回收、储存、转运器具

 

 

 

卫生要求

有相应的通风、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顶面和工作台面使用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

 

 

 

使用的消毒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洗消设备每天清洁

 

 

 

工作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等每天清洁,必要时消毒

 

 

 

回收餐具的容器、工具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严格区分,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人员要求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个人卫生良好,工作衣帽整洁

 

 

 

出厂检验

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有出厂检验报告;委托检验的,有委托检验协议书,并提供批次委托检验报告

 

 

 

检验结果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

 

 

 

卫生制度

有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餐饮具独立包装上应当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销售记录

有进、出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销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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