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高海洋生物精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开展大宗海产品综合利用加工技术和现代装备研究,提升传统海产品加工水平。开展海洋生物营养成分和活性物质提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高值化的海洋食品和生物制品,提高产品附加值。集成海藻能源、海水淡化关键技术,示范高效低耗和低运行成本工程,促进海洋生物质能源和海水的综合开发利用。
(三)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
针对糖尿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疾病、遗传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我省常见多发重大疾病,研究运用干细胞、组织工程、基因工程等技术手段,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开发相关疾病早期亚临床检测指标,提出具有循证医学基础的早期干预措施和策略;开展临床治疗规范研究,建设规范化综合治疗和防治技术体系,力争在若干疾病治疗技术上取得突破,降低重大疾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四)公共安全监测检测防范技术研究与应用
针对主要食品中的高风险药残、有毒致癌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重金属污染和重要食源性致病菌等化学及生物危害因子,开展快速监测、检测及预警评估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食品安全快速分析、实时过程监测及追溯分析等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公安科技信息化研究,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的评估监测预警、刑侦、反恐、消防、安全防范等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开展台风结构分析与短时临近预警技术、地质风险评估与预警技术标准、地震紧急救援与应急处置技术,以及城市建筑减震抗震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等,提升我省应对主要自然灾害等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五)区域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
开展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物控制研究和水源地森林生态系统保育与受损恢复等水源地保护技术,以及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研究台湾海峡及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监测分析新技术,构建台湾海峡及近岸海域污染监测与预警技术体系。开展武夷山生物多样性综合科学考察与研究,加强对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研究。开展生产和生活固体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等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针对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开展城镇与城市化发展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一)创新政府科技管理体制。继续加强政府科技宏观决策调控体系建设,强化省市县各级政府科技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科学界定各级各部门职能重心。要抓大放小,实行分级、分层次管理,省级科技工作要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重大需求,集中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为转方式、调结构和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市县重点围绕区域特色和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企业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信息服务;要继续完善省市县统筹协调、产学研合力攻坚的科技协作和资源配置机制,集成优势资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科技进步。要强化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科技活动、重大科技项目的审议、决策和执行监督功能,打破部门壁垒分割,加强科技口、厅局际协调合作,加速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布局、统筹配置和高效共享。探索对以政府财政补助为主的科技项目实施招标制度,对以企业投入为主的科研成果实施以奖代补办法,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益。
(二)创新科研管理方式。以把确实高水平、能带动、有前景的科技项目选出来、扶持好、奖励好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项目评价和奖励机制,实现政府财政科技经费主要投向企业,科技创新平台主要建在企业,高层次人才主要引向企业,全社会研发投入主要由企业完成,科技奖励成果主要由企业获得的工作格局,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完善激励自主创新政策体系
(一)加强科技法制建设。加快修订《
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适时修订《福建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条例》等地方性科技法规,并以此为契机,将行之有效的激励创新政策和地方科技实践上升为法律条文,加快形成具有海西特色的科技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法制环境。
(二)加快制定配套政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出台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挖渠引水”、“筑巢引凤”,鼓励更多的大型科研机构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更多的企业来闽设立研发基地、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来闽创建科技公司,切实提高我省科技创新和交流合作的水平和层次;加强科技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创新投入模式,采取后补助、以奖代补、与企业税收挂钩、贴息等形式扩大对企业研发投入和建设研发机构的奖励与补助范围;制定和实施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参与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快研究出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和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加快研究制订推进闽台科技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