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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十三) 强化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市公安局要依托治安等警种组建完善治安保障应急队伍,承担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秩序管控和安全保卫任务。要依托交警组建完善交通秩序保障应急队伍,主要承担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交通维护疏导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十四) 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依托燃气、供热、环卫等单位,组建完善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燃气、供热、环卫等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任务。

  (十五) 加强电力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协调电力企业,建立完善电力保障应急队伍,做好电力应急抢修工作。

  (十六) 加强通信保障及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市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依托通信运营企业及广播电视传输网、有线政务专网、800兆无线政务网等网络的运行部门,组建完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承担通信保障和应急抢修工作。要会同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建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七) 进一步强化公安消防应急队伍建设。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实际需要,依托专业力量组建完善应急队伍,承担森林、草原、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以外的火灾预防、消防监督和安全宣传、灭火救援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八)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别和特点,依托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完善卫生应急队伍,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伤病人员医疗救治等任务。

  (十九) 推进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市食品办要根据需要,会同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依托专业力量组建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做好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参与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二十) 推进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建立完善由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兽医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园林绿化局要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农技人员组建完善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做好药物器械储备和防控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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