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调度有序,保障有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应急队伍指挥调度机制,强化各类应急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合成应急能力。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水平。
(三) 建设目标。通过3年的努力,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完善,驻京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基本建成,应急志愿者等队伍不断健全,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全市应急队伍体系。
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或确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预防和处置本系统、本行业内突发事件,并根据需要协助处置其它类别突发事件。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本市水
旱灾害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依托供水和排水企业人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驻京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完善防汛抗旱队伍,承担汛期寻堤查险、防汛物资运输、险情处置、人员安全转移和干旱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等任务。
(二) 推进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市气象局要依托气象专业技术力量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负责气象灾害现场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协助收集气象灾情,同时做好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突发气象灾害的短时、临近预警预报以及应急决策气象服务工作,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逐步完善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科普知识的宣传。
(三) 强化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市国土局要根据本市地质灾害的发生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主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趋势分析,指导、参与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报告隐患和灾情信息等工作。
(四) 进一步推进灾害救助应急队伍建设。市民政局要依托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专家、灾害信息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灾害救助应急队伍,主要承担救灾物资储备和拨付、自然灾害灾情核查和发布、组织协调灾民转移安置和灾民生活救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