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16、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协调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实现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1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听证、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确保程序公正。继续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以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为核心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执法随意性。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格追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18、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和政府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制度,出台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建设,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移送登记、查询统计等子系统功能。(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19、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条件、要求、程序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督促医院、学校、公交、电讯、金融、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等载体公开办事流程,重点公开岗位职责、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市监察局牵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