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向高端环节攀升。全面推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着力培育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等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产业集群,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研制一批重大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形成一批重要专利群,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品,重点突破核心装备、关键材料和核心器件等高附加值环节,提升产业层次和国际竞争力。运用数字化设计、绿色制造等新技术,大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节能减排和信息化水平。
五、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十)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瞄准世界一流水平,遴选一批具有较大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具备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加快培养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实验室或科学家工作室,集聚国际顶尖人才和团队,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条件和研发水平的重大创新平台,掌握一批产业级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造就在国际上影响行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更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十一)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努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创新需求、研发投入、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技术研究院,支持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励支持企业按照市场需要开展技术创新,努力实现从一般产品应用开发走向自主创新、从面向自身发展转向引领行业发展。引导企业将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开展产品形态创新、商务模式创新、组织模式创新。实施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示范推广工程,进一步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六、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
(十二)推动高新园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计划,引导高新园区着眼自主创新,着力集聚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加快研发和转化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根据各地实际和发展基础,按照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的要求,明确各园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产业,有针对性地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园区做强做大主导产业,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制高点,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进一步推动海内外创新资源进入高新园区,重点建设好10个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使之成为园区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省级高新区,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引导高新园区与沿海和苏北地区加强合作,通过挂钩支持、共建分园等方式,实现空间拓展、协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