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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
(苏发[2011]10号 2011年5月1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最新要求,切实加强科技进步与创新,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内生发展动力,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根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现就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是关系江苏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明显加大,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正在加快转变科技和产业发展战略,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已成为世界发展的大势。“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胡锦涛总书记殷切希望江苏继往开来,坚持“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并明确提出“六个注重”的新要求,强调要注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注重加强自主创新。江苏人多地少、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突出,能否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依靠科技的力量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直接决定着经济强省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到“两个率先”的进程。针对“十二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省委、省政府在明确提出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基础战略的同时,把创新驱动提升到战略层面,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进一步强化了创新发展的鲜明导向。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全球的视野、核心的地位、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大意义,举全省之力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使创新真正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先机、掌握主动。

  (二)把推进科技创新工程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和全民科学素养明显提高,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科技支撑和引领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科技进步与创新正处于活跃期。在新的发展阶段,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明确科技进步与创新的目标和内涵,按照系统化安排、项目化落实的要求,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工程,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瓶颈,构建有利于解放科技生产力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创新国际化,大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确保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部署落到实处,实现重点突破,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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