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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推进全社会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大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第一节 强化节能降耗
  完善节能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财政补贴制度。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全民行动,创建一批示范性节能公共机构。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节能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标煤。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奖惩制度。

  第二节 加强水资源节约
  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支持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城市建设。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强化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加强水权制度建设。加快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管道输水、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立健全工农业用水水权转换机制。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第三节 推进土地集约利用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加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整理农村废弃宅基地,大力发展节地型建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落实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

  第四节 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
  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提升资源保障能力。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省内资源向优势龙头企业集聚。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规范能源和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严格控制特定矿种开采总量,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和工艺设备,提高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支持赣州开展稀土矿产资源储备和筹建赣粤闽碳交易中心。
  专栏15:资源节约重点工程重点节能改造工程:继续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项目,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节能家电、汽车、船舶、照明产品等推广力度,鼓励各级财政实行再次补贴,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
  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工程:支持余热余压利用、高效机电产品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产品示范项目,推动重大节能产品产业化生产和应用,提高高效节能技术产品的国有化率。
  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加大省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
  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在能源计量、统计和节能监测、监察、预测预警等方面,全面加强队伍、装备、信息化等能力水平,基本形成高效、协调的节能管理体系。
  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加强紧缺和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五年内找到5个以上大型规模、10个以上中型规模的矿床,新增资源/储量:铜300-500万吨,钨40-60万吨,金100-200吨,离子型稀土40-60万吨,铀2万吨,铁矿石4-6亿吨,原煤4-6亿吨,锂10万吨,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经济安全的矿产资源供给体系。

第五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综合运用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以及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多种手段,大幅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大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的研发、示范、推广,减少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市场,开展低碳城市和低碳县(市、区)试点,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建设。

  第二节 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完善多灾种的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减少灾害损失。推广适应性技术,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评估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第七篇 实施科教兴赣和人才强省战略


  增强创新竞争力全面落实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着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升人才整体素质,建设创新型江西。

第一章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六个一”工程:指主攻10个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培育100个创新型企业、实施100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10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办好10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组建100个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工程,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一节 健全区域创新体系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涵盖科技创新、传播和应用全过程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科研院所资源优化整合和兼并重组,推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联盟,发挥社会科学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创新活动和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大政府对科技资源的引导力度,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基地,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发展一批科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立健全军民科技资源共享、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促进军民融合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

  第二节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建立科技创新机构,在光伏、航空制造、LED材料与芯片、现代农业、生物、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站。加快建设自然科技资源保护与利用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实验动物生产与共享服务平台以及科技文献信息、技术标准信息和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积极搭建科技自主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科学普及、科技奖励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节 促进重点领域突破
  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和战略影响的重大产业开展集中技术攻关,力争在光伏、风能核能、民用航空、新动力汽车、半导体照明等领域实现突破。围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着力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和高、终端领域取得突破。围绕保障粮食(食物)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强化技术集成,突破农业关键技术。围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新能源、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实现新突破。围绕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努力在血吸虫病、心脑血管病、癌症、乙型肝炎和老年性疾病等防治技术上取得新突破。

  第四节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法规,推动技术创新源头与需求终端对接、科技创新链与产业链联动,引导创新资源聚集。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投入,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全面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等激励政策,完善和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及首购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实行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优先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完善科技评价奖励制度。
  专栏16:科技创新重大工程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工程:新建5个国家级、80个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分“试点、省级、国家级”三个层次,抓好150个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含农业龙头企业),培育100个省级、10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型企业。
  科普能力建设工程:创建20个国家级、60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推进科普视频网络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增强科普服务能力。
  公共检测重点工程: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建设江西省质监检测基地,建设10个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检测技术平台、14个国家级质检中心、100个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所以及116个省、市、县三级食品生产监督所。

第二章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提倡教育家办学,提高教师地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确保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省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并稳定增长。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节 提高教育质量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办学方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校企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设一批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的示范学校。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学科和专业建设,加快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切实办好特殊教育。到201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

  第三节 促进教育公平
  统筹教育资源,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全力推进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基本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读需求,解决好城镇学生的“大班额”分流问题。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推动教师、校长有序交流,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四节 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质量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公共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和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的有效途径。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积极探索省部(行业)共建模式、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改善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环境,完善支持民办教育的具体政策,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专栏17:教育发展重点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省完善10000所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装备条件和体育设施,力争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幼儿园建设工程:建设2000所幼儿园,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幼儿园达标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县区)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扩大城市(县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规模。
  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200所培训能力强、就业率高、辐射范围大的中等职业教育示范学校。
  普通高中优质资源扩充工程:支持200所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使全省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办学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优质资源比例上升到70%以上。
  高等学校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100所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20余所本科院校、20余所高职院校的创新能力和办学水平,加强50个重点学科,30个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工程:建设100个城镇新区教育园区,解决约30万进城农村学生的就读需求和现有城镇30多万学生的“大班额”分流问题。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新建36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64所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建设100个县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实施2000名幼儿教师和1000名幼儿园园长培训计划;培育8000名“双师型”骨干教师;在30个高水平特色重点学科设立“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素质教育推进工程:建设11个设区市青少年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完善99个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支持500所大中小学校建设示范性心理咨询室;实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建设计划;建设1万个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教育省域网、城域网工程;支持高校数字化校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建设;加快实施“班班通”工程;在全省建设500所涵盖各级各类学校在内的教育信息化骨干示范学校。

第三章 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开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为重点,加快构建区域性人才高地。

  第一节 健全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健全多层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大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再教育力度。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家培养和开发工作,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建设工程,完善定期派出去锻炼培训、请进来传帮带等培养措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组织实施赣鄱英才555工程、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工程、青年俊才开发工程,培养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战略科学家,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集聚一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工程,努力培养一批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带动型、技术服务型和社会服务型农村实用人才。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设一支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50万人左右。

  第二节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和使用相结合,推进大教育、大培训,建立以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构建以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完善准确的人才评价指标、严密规范的人才评价程序、简便适用的人才评价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健全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逐步打破人才流动限制,建立和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经济领域和重点产业流动。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使各级各类人才的待遇和保障水平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充分激发人才活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

  第三节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切实落实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流动、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赣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服务环境,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完善全省高级人才信息库,提高人才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努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强化技术支持、技能培训、金融扶持,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优化人才发展社会环境,深入宣传科学人才观,大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强化“创业光荣、创新可贵、创造无价”的舆论导向,推进人才诚信档案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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