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地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喀署发[201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地区决定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全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措施;通报全区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向地委、行署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合执法行动;对各县市、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督查和考评。
二、成员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县市要参照地区做法,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地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勇智 行署副专员
召集人:艾尔肯·麦麦提 地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谢 力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支栓成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地区药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