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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价〔2011〕5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科工贸信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

  《珠海市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市科工贸信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等11个部门《关于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粤价〔2011〕39号)和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供销社等6个部门《关于规范平价商店准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79号)规定,迅速组织所属行业申报平价商店建设和初审工作,送市物价局审核。各区(管委会)的平价商店建设由各区组织实施,争取年内各区分别完成2至3家。

珠海市物价局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

珠海市开展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是针对当前价格形势和流通环节过多问题,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稳定物价的创新性举措。根据汪洋书记关于充分发挥产销对接优势,加大供销购物广场进社区力度的重要指示和黄华华省长、肖志恒副省长关于加快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的批示,以及全省物价工作会议暨平价商店建设现场会的精神,全省拟在今年建成不少于1000家平价商店,并将平价商店和蔬菜大棚的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市,在年中和年底省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平价商店的定义。

  所谓“平价商店”,是指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销售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社会责任的商店。主要依靠“产销对接”、“农超对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平价销售,并将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的费用让利于农民和消费者。平价商店经营范围主要是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与其他商店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要承担保障供应、平抑物价的责任和义务。在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时,平价商店要服从政府安排,保障供应,发挥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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