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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喀什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的建设。通过以新代老、以大代小等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腾出主环境容量并与余留量一并合理调整,保证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各县市人民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得引进不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建设项目。各级发改委、环保、国土、建设、工商、规划部门要实行部门联动,协同把好准入关,对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引进、不予审批。对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得到批准的建设项目,发改委、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不得批准用地,金融机构不予贷款,电力机构不得供电,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开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

  (四)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设施运行率达到100%。提高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将国控和省控重点企业排放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加快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验收工作。燃煤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实现与环保部门的联网运行,充分发挥自治区、地区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的作用,提高对污染源的监控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减排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设施运行台帐,确保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转,最大效益发挥减排作用。

  (五)积极推动城市煤改天然气、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以使用清洁高效天然气为载体的使用清洁能源工作、并逐步推广地源热等清洁能源推广工程。通过煤改天然气、地源热泵改造,新增天然气供热面积减少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加快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集约化养殖厂沼气工程建设、农村清洁能源体系建设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展清洁生产审核范围,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六)继续开展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减排工作重要意义和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先进典型,对进展缓慢的重点减排项目跟踪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污染减排,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以污染减排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和环境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要运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力量,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附:
  喀什地区2011年重点企业污染减排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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