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喀什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喀署发[2011]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计划》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喀什地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和污染减排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关键之年,为努力实现我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开门红”,根据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结全我区污染物排放实际,编制本减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遵循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为原则,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工程治理、强化环境监管为手段,加大投入,狠抓落实,确保我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任务
依据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确定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氨氮、氮氧化物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及削减量预测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
我区2010年污染源普查更新调查数据分析,化学需氧量总排放量26226吨,其中生活COD排放量为21185吨、工业COD排放量为4745.12 吨、农业COD排放量为6442.68吨。氨氮(NH3-N)总排放量6267吨,其中生活NH3-N 排放量为2728吨、工业NH3-N 排放量为575吨、农业NH3-N排放量为2963吨。二氧化硫排放20542.54吨,其中生活SO2排放量为2759.41吨、工业SO2 排放量为17783.125吨。氮氧化物总排放量31753 吨,其中生活氮氧化物(NOx) 排放量为2952.26 吨、工业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11736吨、机动车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17464.745 吨。
(二)2011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