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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喀什地区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蒲新凤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卡德尔.吐尔洪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振宇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
  郑法忠      地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郭 俭      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朱 莉      地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曾庆东      地区卫生局药品配送监管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

  五、责任分工
  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公安、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健全落实责任体系,努力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解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提升基本药物监管水平;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城乡药品“两网”建设,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发挥作用;强化药品使用管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提高群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水平;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置、上报严重疑似事件病例;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和使用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对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要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财政部门要落实并保障药品安全监管相关经费。
  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保证基层各族群众用药经济实惠。
  经贸部门要加强药品生产行业管理,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药品生产供应;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责任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监督,对措施不力,创建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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